新规出台:中央行政单位不得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中央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利用房屋类国有资产对外投资

金融
0 12

新规出台:中央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中央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利用房屋类国有资产对外投资。9月14日,财政部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强调自用为主、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并强化收入管理。

新规要求中央行政单位不得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设立营利性组织,也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此外,中央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直接投资新设或者新入股企业,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此次规定的出台是为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施正文认为,这有助于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管理低效及腐败问题。

另一方面,在房屋资产、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使用办法》对房屋资产、公务用车的使用权限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于房屋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控制和管理要求,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专家指出,新规有助于提高资产配置与使用效率,但仍需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并有助于预防房屋在出租、出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经营风险与问题,确保房源交易的规范性。

0 收藏 分享 举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