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实施零关税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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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对原产于与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的100%税目产品适用特惠税率为零。这一举措旨在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根据公告内容,关税配额产品的关税税率将被降至零,而配额外产品的关税税率则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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