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草案二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增加规定新能源开发利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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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每经:能源法草案二审将增加规定风、光、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于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其中,能源法草案是重要议程之一。在此前的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17人提出的371条意见,社会公众就降低能源消耗、优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针对这些意见,能源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整。其中包括增加宪法为该法的立法依据、根据党中央有关实现“双碳”目标任务的部署,调整补充有关具体条文,并规定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此外,还明确推进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有序要求,并增加规定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另外,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等。

同时,统计法修正草案也在审议中。针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修正草案主要从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对有关负责人增加禁止性行为和相应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等规定,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

通过这些调整,能源法草案和统计法修正草案旨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新能源开发利用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应对当下和未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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