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免征范围扩大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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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扩大了原有印花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支持企业改制的政策扩大至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新政策明确了营业账簿、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印花税税目政策和适用条件。具体来说,对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此外,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债务人因债务转为资本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这一政策调整将为企业改制重组和事业单位改制提供更多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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