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就《零售租赁业务合同示范条款》答记者问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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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融监管局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零售租赁业务合同示范条款》,这是为了优化天津市涉及车辆等融资租赁零售业务领域的法律环境,增强司法与监管协同效应。该条款共包含四方面13项主要内容,涵盖了合同签署、租赁物、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诉调对接和司法审判方面的约定。制定该条款的背景是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四早”风险防范要求,落实强化功能监管的要求,提升诉调对接和司法审判效率,以及扩大智慧法庭的受益面。整体来看,该条款的发布旨在规范融资租赁行业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流程,促进市场化运营、行政化监督、法治化保障,并为智慧法庭的运营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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