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8月1日起,扩大范围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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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从8月1日起,扩大了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此前,该政策自2015年5月试点以来,已于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

根据新的政策,购买符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可以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税前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为了更好地利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扩大适用保险产品的范围。同时,被保险人群体也进行了扩大,投保人可以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此外,消费者即使购买不同公司的产品,也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税收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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