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特定人员的劳动权益

金融
0 342

浙江省多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旨在保障那些不符合劳动关系条件的特定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这些特定人员包括大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家政服务人员、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群众演员以及提供网约车、代驾、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该办法,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参保”原则为这些从业人员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将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一举措有助于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

0 收藏 分享 举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