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个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落地:神速行动!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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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和广东三地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以优化和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深圳于6月30日推出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并在当天批准了该市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一家高科技企业完成试点业务备案。据国家外汇局数据,截至2022年11月,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规模合计近500亿美元。

跨境资金池业务是指跨国公司通过主办企业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的业务,包括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此次试点针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优化整合现有政策要求,增加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支持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并简化备案流程及审核材料。

首批试点企业包括传音控股、中国中化集团、中粮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和壳牌集团等。2022年7月,第二批试点在上海、广东、北京、深圳、青岛和宁波等地开展,覆盖面更广,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

该试点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提高资金管理效率,降低汇兑风险和财务成本,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作为试点的重点城市之一,将进一步打造全球一流总部集聚地,吸引更多跨国企业迁至境内,推动总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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