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动驾驶汽车或将获得网约车支持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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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信局发布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旨在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在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场景的应用,并对管理原则、政府职责、创新研发、产业链发展、测试评价和认证能力建设、标准制定、数据利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该条例还强调了京津冀协作、行业组织、监管沙盒等要求。管理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等创新活动的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负责,包括审核、确认、监督、调整、暂停及终止创新活动,车辆登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运输经营的主体资格审查等。此外,条例还涉及到道路运输服务试点、影响评估、驾驶人/远程安全员、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现场处置、交通事故责任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该条例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机制、产业创新发展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设计。在管理机制方面,明确了政府职责,强调市政府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规定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域特色和发展需求,组织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在产业创新发展方面,条例提出了支持创新研发、促进产业链发展、推进完善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生态等措施。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规定了统筹规划通行区域、道路,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以及支持相关主体开展自动驾驶地图应用试点,充分发挥地图支持作用。

此外,该条例还对保险保障、功能型无人车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整体来看,该条例在保障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的同时,注重安全和创新,为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在创新活动方面,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创新活动的阶段和管理内容,并建立了申报确认制度和便利化措施,同时规定了驾驶人或(远程)安全员的行为规范。在安全保障方面,规定了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安全要求,以及网络安全、测绘安全和保险保障等方面的规定。此外,附则部分明确了功能型无人车上路通行的原则规定,并对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等名词进行了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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