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财务造假,提振投资者信心

金融
0 7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释放了“惩防并重”的政策信号,旨在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提振投资者信心。财务造假是指上市公司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财务信息,以欺骗投资者、监管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这种行为会损害资本市场上很多投资人的利益,破坏资本市场规则,动摇投资者信心。

严惩财务造假一直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我国也不例外。然而,随着财务造假隐蔽性、复杂性的增加,旧的监管和惩戒机制暴露出不少问题,对此必须予以调适和更新。近日发布的《意见》中有许多新意和亮点,如大幅提高罚款上限,加大了打击和追责的力度,释放了“惩防并重”的信号。这份意见强调了对财务造假行为的追责,包括经济处罚和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追究,有望起到更有效的震慑作用。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各方职责,从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务实举措。针对江苏舜天等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件,证监会已给予警告,并处以高额罚款,同时启动民事追责程序。这表明监管部门正在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屏障将越来越坚实。

因此,严惩财务造假将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构建一个更加规范、公平的资本市场环境。

0 收藏 分享 举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