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期权合约挂牌规则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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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布了《关于修改期权合约行权价格等条款的公告》,自2024年8月2日结算时起,修改后的期权合约挂牌规则正式施行。根据新规定,期权合约将按照“近密远疏”原则挂牌。具体来说,对于近6个自然月对应的期权,按照现有行权价格间距挂牌合约;第7个及随后自然月对应的期权合约,按照2倍于现有行权价格间距进行挂牌。

自2017年境内首个商品期权——豆粕期权上市以来,大商所一直采用相同行权价格间距的挂牌方式。随着期权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实体企业对期权利用的增加,大商所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期权合约挂牌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这一调整可以帮助精简期权合约数量,减少远月无效的冗余合约,并增强期权近月合约的流动性供给。此外,该举措还能够缓解系统压力,保障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市场人士表示,新的挂牌方式有利于流动性向近月合约聚集,同时保留了远月合约的市场供给,满足产业企业针对不同期限现货贸易的风险管理需求。此举也为市场交易者保留了完整的波动率曲面信息,更有效提升期权市场运行质量,更充分发挥期权市场风险管理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4年8月2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并不会影响之前已挂牌的期权合约继续交易。对于近6个自然月以内新增挂的期权合约,仍按照现行的行权价格间距挂牌合约;对第7个自然月之后新增挂的期权合约,按照2倍于原行权价格间距挂牌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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