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试点一年后,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将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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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地方积极推进《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落地实施。根据这份通知,在试点实施一年后,商务部将组织评估,并将具备条件的试点措施推广至其他自贸试验区,以便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压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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