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为民营经济“减负”:理清罪与非罪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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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指导。该意见明确要求防止侦查机关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并准确适用非法经营罪等。此外,《意见》还强调加强研究分析、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处理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界限不清等问题。针对民营企业经营行为可能走在法律前面导致调整规则空白的情况,《意见》提出应准确适用非法经营罪,并逐级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以统一法律适用,更好地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为民营企业家提供了积极信号。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和具体细化了中央意见中的内容。《意见》突出实践导向,坚持问题意识,并提出了检察履职的“三个坚持”,包括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高质效检察履职办案。这些内容值得关注,将有助于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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