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府债务: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其纳入,但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

金融
0 233

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的消息,将“规范政府债务”纳入了第三类项目,即“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目前国内对政府债务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为预算法,而在立法规划中,预算法的修订被列入了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虽然现阶段尚无明确的立法思路和方案,但各方对地方债务风险问题的关注度较高。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非常关注这一问题,并有相关部门在推进相关工作。然而,目前并没有成熟的立法思路,仍处于探索过程中。有人建议除了预算法外,还应单独立法来规范国债和地方债等。例如,当前地方专项债规模逐渐增大,有些专项债实际上与一般债务没有太大区别,因此专项债的规则需要进一步理顺。在未来的立法进展中,是否能达成共识并制定更完善的制度和立法方案将是关键。

0 收藏 分享 举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