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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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发布了有关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进行利率调整。调整范围包括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发放或签订合同、用于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且必须是首套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并提供了申请方式和调整时间。客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将对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并提供了查询和申请方式。客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查询利率调整结果和还款计划,并在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如果对利率调整有异议。此外,针对"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需要逐笔审核,客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查询审核结果并重新提交申请。温馨提示包括优先推荐通过手机银行办理,注意可能出现系统拥挤等情况;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延迟等问题;本次调整不收取费用,不支持跨行置换;还提供常见问答和咨询方式。

根据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客户需要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如果未申请转换,将无法办理。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是次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而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和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对于需要进行定价基准转换的客户,可以在2023年9月22日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转换申请,并纳入2023年9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从2023年9月25日起,银行将提供线上转换申请服务。此次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以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个人贷款。

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果客户对调整安排有异议,可以在2023年9月20日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批量调整后,如果不接受调整,客户可以在调整后7天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撤销。在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了保障客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客户注意不要轻信银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如需帮助,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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