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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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在2023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权益。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将支持试点工作,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通知还规定了试点公司与银保信公司的信息核对和报送程序,以及保单变更和退费的办理要求。投保人可申请将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为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交费和领取方式的调整。通知还强调了信息报送和公告提示的要求。

根据2023年8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将于2024年1月1日全面完成。在这之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将停止为投保人提供账户管理、续期交费、信息查询等服务。同时,试点公司需要负责未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投保人的保单管理。

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公司需要每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保信公司报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进展情况。银保信公司则需要在每月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汇总试点公司情况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送报告。

此外,通知还涉及到个人养老金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保单变更的办理要求和流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管理要求,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与保护投保人权益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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