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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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旨在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知包括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三项附件,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根据清单完善内部准入要求,调整业务规划,并跟踪研判行业发展趋势。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农林牧渔、新能源、医药、船舶和海洋工程等27个产业中的重要设备和技术装备纳入鼓励范围。负面清单重申了禁止性业务领域要求,并明确了新老划断原则,妥善处置存量业务。同时,正面清单增加了集成电路和算力中心设备,更好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算力基础设施发展。接下来,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监管,指导金融租赁公司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引导其根据国家重大战略优化业务规划,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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