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规定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20%、不高于80%的贷款金额分担风险责任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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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担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了多项具体措施,包括适当提高担保金额、提高代偿上限、创新业务联动模式、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健全风险补偿机制等。该文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推动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接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缓解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将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深化与合作机构的合作,以确保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实效。此外,文件还强调了对融担基金风险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要求加强风险控制,防范虚假材料和财政资金挪用等违规行为。对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专项担保计划的有效执行。这份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担保服务,促进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其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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