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开启乡村发展新空间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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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近年来,国家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城乡融合提供制度供给。2023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城乡融合发展正在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领域展开。

在农业农村改革任务依然艰难繁重的背景下,如何解决土地制度改革、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以及守牢“三农”底线等难点问题成为关注焦点。全会提出了“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的目标,要立足县域,以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进而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提高城乡发展协同性。

另一方面,增强城乡经济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也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乡村具有巨大的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但需要破除人、地、钱等在城乡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决定》提出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以及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可以预期,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加大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持力度,破解县域经济发展、乡村发展动能面临的难题。各地在改革过程中,要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和乡村文化根脉,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让乡村在城乡融合中迸发活力,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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