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加力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优化跨境人民币服务,引导银行机构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融资和结算产品

金融
0 92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11条政策措施,从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优化支付结算环境、做好风险防控等五个方面加强支持。

其中,《意见》明确要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包括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更多供采对接、市场推介、品牌培育、标准合作等公共产品服务,加强外贸供应链国际合作,协力拓展供应链金融和产业链承保。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投资,适应贸易数字化发展需要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商标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

在支付结算方面,《意见》提出了优化跨境人民币服务,引导银行机构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融资和结算产品,帮助企业应对汇率风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政银企担多方联动,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外汇套期保值成本。另外,在风险防控方面,《意见》也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严防虚假贸易,以及密切关注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建设和经营情况,完善风控相关规章流程,妥善防范各类风险。

整体而言,《意见》强调了商务和金融协同发展,加强沟通交流,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深度融合互促发展,并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为银行保险机构提供有力信息支撑。

0 收藏 分享 举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