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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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三项。其中,婴幼儿照护每月扣除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每月扣除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每月扣除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于独生子女,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而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则需要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这些调整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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