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延期、个税征收减半:税费组合拳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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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政策。其中包括延期实施优惠政策、个税征收减半等措施,旨在减轻经营主体的负担,促进其增加动能。根据公告,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还规定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项税费的政策。同时,税费优惠政策还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力,免征金融机构向其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的增值税。这些政策的延期和优化完善将有助于稳定企业政策预期,提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信心,促进就业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达到927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占比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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