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文件: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金融
0 282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延续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根据公告内容,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将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将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该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旨在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

0 收藏 分享 举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