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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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提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公告内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所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免征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公告还明确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定义标准,以及小额贷款的范围。这项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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