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通知:北京等地拟允许设立特定类型医院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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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拟允许在北京等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并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在特定自由贸易试验区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二是拟允许在特定城市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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